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应用
当前,我国的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异军突起,类似航站楼、会展中心的数量不断攀升,在此通常应用五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体如表1所示。
根据我国的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中可以看出,8-12m高度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应用传统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过程中,要求作用面积和强度均提高,比如自选商场、多功能体育馆以及会展中心等,属于火灾危险Ⅱ级,作用面积以喷水强度并且危险Ⅱ度的160m2和8L/(min·m2),而是300m2和12L(min·m2),分别提高了87.5%和50%。
目前我国的大中型城市中的宾馆中庭也应用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比如上海某宾馆大厅,约高13m的一棵圣诞树起火,瞬间有37只喷头爆破,并且扑灭火势。
有学者在地铁隧道中进行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行性实验:火源点位于隧道中央,两侧烟气发展基本一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有效降低隧道的平均温度以及隧道顶部温度,保护隧道结构。火灾发生14s,喷头开始喷水,30s烟气有少许扰动,120s上层烟气层有较大扰动,可视率降低,此时对于120s还未逃离80m的人员较为危险,人员逃生速度人均为1.3m/s,仅需要60s便可逃离80m,逃生时间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