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当场水质检测指标与方法。如:化学物耗氧量(COD)选用重铬酸盐法;化学需氧量(BOD)选用稀释液与注射法;氨氮含量选用分馏和滴定法;总氮选用钼酸铵光度法;悬浮固体选用重量法;PH值选用PH电位法;饱和度选用稀释倍数法;大肠埃希菌选用多管发酵等。
1.水质监测时废水取样部位如何选择
(1)类污染物质:带有该类环境污染物质的废水,不企业种类和工业废水方法,也不区分受纳水体功能的类型,一律在厂区或生产车间解决设备排污口抽样。类污染物质就是指可在自然环境或生物身体内堆积,对人体健康造成长久负面影响,包含: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苯并花。
(2)第二类污染物质:指其长久危害低于类环境污染物质的环境污染物。检验这一类污染物质时,在排污单位的排出入口抽样。除类污染物质以外的其他检测项目一般都按照本规定挑选采样点部位,第二类污染物质指的是是pH、饱和度、悬浮固体、石油类、挥发酚、硫盐、氟化物、氯化物、聚磷酸盐、室内甲醛、类,类、阳离子表活剂、铜、锰等。
2.废水采样点设置规定
(1)在污水管道或污水处理方式取样,采样点应在管道或方式竖直、流水平稳的部位。
(2)当污水以水道方式排出到公共性海域时,为了能避免公共性海域的水倒流进排污口,在污水排放口应按照相关规定设定适度的倒流堰,而采集点应不建在堰溢流式处。
(3)为了解废水的解决实际效果,可以从解决设施的进水管和排水口进行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