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其中又主要包括配方牛奶粉、配方羊奶粉等)、婴幼儿配方米粉、婴幼儿营养面条、肉酥、果泥、磨牙饼干(分片状、条状等)、宝宝专用水等等。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健康和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要求,我国制定了《婴儿配方乳粉Ⅰ》(GB10765)、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食品、黄曲霉毒素、细菌总数、致病菌等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方面的要求、水份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指标,卫生指标包括铅砷。这些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原料、感官、《婴儿配方乳粉Ⅱ、Ⅲ》(GB10766)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10767)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理化指标包括热量、蛋白质、脂肪,上述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卫生部共同提出制定。
检测类别:
婴儿配方食品: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幼儿配方食品
检测项目:
营养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叶黄素、核苷酸、果聚糖
理化项目:水分、灰分、杂质度、脲酶活性定性测定
添加剂项目:香兰素、乙基香兰素
污染物项目:铅(以Pb计)、硝酸盐(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
微生物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
真菌毒素项目: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
非法添加项目:三聚氰胺
检测依据:
GB19644-2010 乳粉
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 107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GB 5413.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
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GB 299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