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A第5节要求一切计划生产或进口的的新有机化合物的人在制造或进口的的前至少90天依据提交生产加工前通知(PMN)获得EPA的准予。新物质被解释为无法TSCA有机化合物清单中列出的一种化合物。
申请人尽量运用现阶段数据信息以互联网方式将完整的PMN提交给EPA,并等待EPA的90天审查。毒理学数据信息并非强制性的,但尽量提交。
EPA PMN审核的极有可能结果包括:
1、丢弃或准予:并没的监管个人行为(约90%的PMN属于此案例);
2、退出;
3、申办其他数据信息;
4、准予某种类型的限制(容许令);
5、准予运用重要新使用规则(SNUR)建立某种类型的限制。这类限制可用提交者和同一物质的其他制造商和经销商。
PMN消除和免去
以下化合物被排除在PMN报告之外或完全免除PMN报告:
1、天然大理石;
2、无意间体现的化学物质;
3、终主要用途体现化学物质;
4、混和化学物质(但不是混和化学物质成分);
5、沉渣或副产品;
6、仅为进出口而制造的物件;
7、非提取出来化工中间体;
8、物品制造过程中形成的化合物。
还有其他类型的PMN免去,而一些免去务必EPA的准予(即LVE,LoREX和TME)。
TSCA监管有机化合物检测 TSCA五项有害物质检测
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是美国具体的分析化学控制法。它已授权生态环境治理署(EPA)各部门对新的和现阶段的有机化合物选用一些监管防范措施。2016年,TSCA依据“Frank R. Lautenberg 21新时代化学品安全法案 ”进行了修订。在本文中,我们将归纳TSCA的具体要求,生产加工前通知(PMN),重要的新使用规则(SNUR)以及修订后的TSCA的重要转变。
注:作为“工业化生产有机化合物”法,TSCA不适用于一些烟草制品,核材料,,食品行业,食品添加剂,药品,护肤产品和仅做为有机肥的化合物。新物质的生产加工前通知(PMN)